寻找创业“领路人”!第六批“海南省创业导师”征集开始啦
原标题:寻找创业“领路人”!第六批“海南省创业导师”征集开始啦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22日消息(记者田春宇)近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发布关于征集第六批“海南省创业导师”的通知,面向省内外征集创业领路人,加强创业指导专家队伍建设,健全公共创业服务体系,给予广大创业者更优质、专业的服务,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征集对象
1.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中对自贸港有关优惠政策、产业发展、就业创业等领域方面有一定研究成果的副高级及以上专家学者;
2.机关事业单位中,在自贸港有关政策、就业创业政策、就业创业等方面,承担管理、指导、服务职责且具有一定工作经验人士;
3.法律、会计、经济咨询等社会服务机构中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并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的专业人士;
4.自主创办企业或其他实体5年以上的创业人士,且企业或其他实体当前经营状况良好、聘用人员达一定规模;
5.在行业内中型及以上规模企业担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以上职务,且工作经历达5年以上的企业管理者;
6.农业技术、畜牧、高新技术、税务、金融、市场分析、风险投资等领域中具有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从业人员;
7.经我省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等。
导师职责
1.为有创业意愿或处于创业初期的各类创业者提供公益性的项目策划、开业指导、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参与创业项目评审、投融资评估、创业讲座等活动。
2.为创业孵化、创业服务、创投融资或相关机构给予创业技术支持,参与相关公益性活动。
3.接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安排的其他公益性工作任务等。
导师权利
1.创业导师按“自愿、公益、共享”原则提供各类服务、参与各项活动。创业导师受邀参加项目论证、咨询诊断、培训授课等创业帮扶活动,邀请单位可酌情给予一定的劳务报酬。
2.创业导师可参与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考察、研讨、交流等活动,创业导师的重要成果将报有关主管部门参阅。
3.创业导师在聘期内,可按《海南省创业导师管理规程》有关规定,以“海南省创业导师”名义从事公益性活动。对指导帮扶创业者的优秀创业导师及事迹,将依托电视、网络、报刊、杂志、新媒体等方式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报名方法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7月25日前,将《海南省创业导师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人才管理服务处邮箱:hnjyjrcc@163.com,咨询电话:65303502。(田春宇)
